說起來ECMAScript中什么最有意思,我想那莫過于函數了——而有意思的根源,則在于函數實際上是對象。每個函數都是Func tion類型的實例,而且都與其他引用類型一樣具有屬性和方法。由于函數是對象,因此函數名實際上也是一個指向函數對象的指針,不會與某個函數綁定。函數通常是使用函數聲明語法定義的,如下面的例子所示:
function sum (numl, num2) {
return numl+num2;
)
用函數表達式定義函數的方式幾乎相差無幾:
var sum = function(uml,nurn2){
return numl + num2;}
以上代碼定義了變量sum并將其初始化為一個函數。有讀者可能會注意到,function關鍵字后面沒有函數名。這是因為在使用函數表達式定義函數時,沒用必要使用函數名——通過變量sum即可以引用函數。另外,還要注意函數末尾有一個分號,就像聲明其他變量一樣。
最后一種定義函數的方式是使用Function構造函數。Function構造函數可以接收任意數量的參數,但最后數始終都被看成是函數體,而前面的參數則枚舉出了新函數的參數。來看下面的例子: var sum = new Function("numl","num2","return numl+ num2"); //南昌網站建設公司工程師不推薦
從技術角度講,這是一個函數表達式。但是,我們不推薦讀者使用這種方祛定義函數,因為這種語法會導致解析兩次代碼(第一次是解析常規ECMAScript代碼,第二次是解析傳人構造函數中的字符串)從而影響性能。不過,這種語法對于理解“函數是對象,函數名是指針”的概念倒是非常直觀的。
由于函數名僅僅是指向函數的指針,因此函數名與包含對象指針的其他變量沒有什么不同。換句話說,一個函數可能會有多個名字,如下面的例子所示:
funtction sum (numl,num2){
return numl + num2;
}
alert(sum(10,10));//20
var anotherSum = sum;
alert(anotherSum(10,10)) //20
sum = null;
alert(anotherSum(10,10)) //20
以上代碼先定義了一個名為sum()的函數,用于求兩個值的和。然后,又聲明了變量anotherSum,并將其設置為與sum相等(將sum的值賦給anotherSum)。南昌網絡公司技術人員提醒需要注意的是,使用不帶圓括號的函數名是訪問函數指針,而非調用函數。此時,anotherSLun和sUIn就都指向了同一個函數,因此anotherSum()也可以被調用并返回結果。即使將sum設置為null、讓它與函數“斷絕關系”,但仍然可以正常調用anotherS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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