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對外公布了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城市(下稱“示范城市”)電子商務試點專項工作的具體內容,今后,國家將依托北京、天津、上海、昆明等21個示范城市組織開展電子商務試點工作,以推動電子商務的有關政策在局部地區取得突破性進展。
根據通知,示范城市將在網絡(電子)發票、電子商務企業公共信息服務、電子商務支付基礎平臺、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服務、電子商務標準和交易產品追溯服務等6個重點領域展開試點。在電子商務標準和交易產品追溯服務方面,針對當前電子商務標準體系不健全,交易市場假冒偽劣產品泛濫、產品質量難以保障等問題,由質檢總局組織有關示范城市開展電子商務標準和交易產品追溯服務試點工作。重點支持質檢部門確定的第三方機構和相關電子商務服務企業,整合各級質量監管部門的產品生產質量信息,構建產品質量追溯公共服務平臺,為公眾提供使用手機、互聯網等多種方式查詢產品溯源信息、質量信息和真偽信息的服務。
此外,還將健全電子商務支撐體系,加強電子商務交易保障設施建設,積極培育電子商務服務,并深化電子商務應用。(完)(記者 殷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