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動網絡行業的“3B大戰”又有了新停頓。前期360多次高調發聲,而搜索引擎大佬百度不斷堅持緘默,近日百度首度經過官方微博停止了回應,而另據搜狗CEO王小川透露,政府主管部門曾經介入3B搜索大戰。
網絡產業作為新興產業形式的代表,其市場競爭的劇烈水平要遠超傳統產業,加之網絡時期新傳媒推行的形式變化,行業內的競爭事情常常會成為社會話題。兩年前,360公司也曾經和騰訊公司展開過一場3Q大戰,彼時就曾經引發一次媒體熱炒。時過境遷,360公司高舉突破搜索壟斷的旗幟,試圖再掀市場波濤。其市場競爭行為自身并無疑義,但假如據此以為網絡時期的產業競爭能夠脫離根本的商業規律和倫理道德,那就屬于大錯特錯了。
商業社會歷來不排擠競爭,但競爭必需要遵照根本的商業道德和邏輯,而不是僅僅以炒作為手腕到達宣傳目的。就以本次“3B大戰”為例,搜索引擎市場確實需求一次真正意義上的競爭,之前有媒體曾經曝光過“百度”公司依托強勢市場壟斷位置,在競價搜索排名中做出種種不良行為。只要愈加劇烈的競爭才干夠讓這些不良行為被有效遏制。但競爭需求的是真實才能,而不是簡單的剽竊以至是偽造。
事實上,國內很多網絡公司的競爭都是以傷害公眾福祉為結果的。比方當年的3Q大戰,兩家競爭對手惡性競爭迫使消費者必需做出“二選一”的抉擇,公眾反而成為競爭的犧牲品,是為對“競爭”二字本質的莫大尋釁。這樣的行為不只背叛了商業社會的根本倫理,也讓網絡時期“開放”、“共享”的標簽因而而蒙羞。
提到IT產業的競爭,在硬件上,筆者更樂于提及相似蘋果手機關于手機產業的推翻式打破。詳細到搜索技術上,百度公司固然占領了國內搜索引擎市場的主導位置,但是谷歌搜索關于圖片搜索的共同抓取技術才能,卻常常為業界人士所感慨不如。
IT行業真正意義上的競爭也確實在于此處,或者企業有超凡技術打破才能,可以完成產業形式、產品創新的打破,或者憑仗某一方面的共同優勢而在細分市場取得主動位置。這才是市場競爭勝出的兩大要義所在。至于借助微博等新媒體形式停止的一些人為炒作,筆者以為,之前三家電商的所謂“家電價錢大戰”的惡例曾經明證,炒作無助于企業佳譽度的提升。
企業借助媒體炒作,無論是傳統媒體還是新媒體,都必需要懂得公眾不可能被長期蒙蔽。一個優秀企業家的真正才能是創新打破,而不是嘩眾取寵。兩年前,3Q大戰即是以工信部的介入而終止的。時至今日,假如一些網絡公司的“炒作競爭”還是以此為結局,那么只能是讓整個網絡新興產業因而而蒙羞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