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家進一步規范短程、短途游的大背景下,旅行社也開始緊隨潮流對項目推陳出新。日前,國內旅游行業就首度出現“先旅游后付款”模式,一旦游客體驗產品后覺得不滿意,消費者可拒絕付款。對于這種模式的未來前景,業內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盡管看上去很吸引人,但就現階段而言推廣的難度很大。
市場反響:首團受游客歡迎
和旅行社簽了合同、付款后出游,游覽過程中卻發現行程質量不盡如人意,這是不少游客在旅途中會遇到的情況。近日,上海一家旅行社推出“先旅游、后付款”類產品,該社表示,消費者可以游玩回來后再支付旅游費用,如果在行程中抓到旅行社的“毛病”,還能獲得一定金額的賠付并直接在支付的團費中抵扣。
據了解,該旅行社向游客公開一份“承諾書”,其中包含了游覽承諾、車輛承諾、用餐承諾和服務承諾,讓游客對旅游的各個環節清晰明確。而該產品首發團并未出現大家所擔心的游客會想盡辦法“雞蛋里挑骨頭”的情況,游客在回程路上便向導游交齊了團費,“先旅游后付款”首發告捷。
業內觀點:現階段推廣難度大
雖然“先旅游后付款”首次開團反響不錯,但記者走訪佛山市各大旅行社發現,業內人士覺得現階段推廣這種模式難度很大。
逍遙之旅總經理羅旭新認為,“先旅游后付款”模式其實以前也實行過,但只試了幾個月就銷聲匿跡了,“推出這種模式的宣傳作用大于實際意義”。羅旭新表示,在公眾的意識里,一般情況下消費者是弱者,旅行社為強者。這種模式強化了消費者的利益保護,由于旅行社大多具備一定規模,如果其利益受到侵害,當面對個別消費者拒絕付款的行為時,旅行社恐怕也會因沒有精力選擇“啞巴吃黃連”。同樣,佛山中旅副總經理楊文豪也認為,“先旅游后付款”如果沒有“游客全部行為合法”為前提,將對旅行社不公平。
“先旅游后付款”要引入第三方機構監督,由其依據事先征得旅行社、消費者雙方同意的條款進行裁決。“這類似于支付寶,交易款存在第三方平臺。”